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档案记载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精神,2024年9月26日起会计人员统一在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称全国统一平台)办理会计人员信息相关事宜。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继续教育信息统一归集到全国统一平台。现将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记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信息记载到全国统一平台的前提条件
2024年9月26日起,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信息相关事务,必须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后,将培训信息记载到全国统一平台的前提条件是:会计人员必须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记载方式
(一)网络培训(线上培训)、部分现场培训(线下培训)
通过网络培训和现场培训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信息首先记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学分银行,系统将定期同步到全国统一平台。
2024年7月5日之前完成的继续教育信息自治区已经上报至财政部全国统一平台。2024年7月5日后线上、线下完成的继续教育培训信息,会计人员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将于2025年3月前记入全国统一平台。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取得学分
会计人员以视同完成继续教育方式取得的学分,直接登录至全国统一平台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申请,由属地旗县会计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记载学分(信息采集为自治区直属单位的会计人员由内蒙古会计学会审核)。
在全国统一平台中不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会计人员,内蒙古无法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记载。
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申请、审核条件
(一)发表论文
选择继续教育形式:论文
发表论文的期刊必须是经济、管理类期刊。期刊必须有CN、ISSN统一刊号,论文属于会计类。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年度以论文发表的年度为准。
上传附件要求:必须上传论文封面、论文目录、论文正文关键页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
选择继续教育形式:会议
必须是全国、自治区、盟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行业组织(团体)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不包括单位、行业内部组织的工作会、总结会等非专业会议。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年度根据会议开始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
上传附件要求:必须上传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证明材、异地参会的本人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用报销凭据等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三)出版会计类专业著作
选择继续教育形式:著作
著作必须是有统一书号的独立、公开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出版的会计类书籍。继续教育年度根据著作出版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
上传附件要求:必须上传著作封面(有作者姓名)、著作版权页、著作目录、著作内容代表页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四)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科及以上合格
选择继续教育形式:考试
选择考试类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和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考试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全国合格分数线一科及以上合格,或符合自治区合格分数线;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年度根据考试时间系统自动生成。
上传附件要求:必须上传合格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单或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五)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或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一科及以上合格
选择继续教育形式:考试
选择考试类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或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
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年度以考试年度为准,由系统自动生成。
上传附件要求:必须上传合格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单或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六)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通过当年度会计类专业课一门及以上学习课程的考试或考核
选择继续教育形式:学历(学位)
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在校学生。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财务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年度以成绩合格年度为准,由系统根据成绩合格时间自动生成。
上传附件要求:必须上传在校证明(可以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课程成绩单彩色扫描件。描件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七)会计类研究课题结项
选择继续教育形式:课题结项
课题必须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年度以课题结项的年度为准,由系统根据结项时间自动生成。
上传附件要求:必须上传立项证明(立项通知)、结项证明(结项通知)、参与课题证明等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
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第十二条计量标准执行。具体学分分值由全国统一平台根据会计人员申请时申报的信息决定。
会计人员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年度当年度有效。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