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持续净化全盟财政系统政治生态,兴安盟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财政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靠审核权拿“好处费”等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个人专断定调子”方面:无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将工程项目转包给亲属、特定关系人等问题。
(二)“明来暗往铺路子”方面: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授意、指使下属或者下级企业通过串标、透露标底等帮助亲属、特定关系人中标,或要求转分包、虚增工程量、选择特定供应商等问题。
(三)“假公济私批条子”方面:利用工作便利,通过签批与工程项目有关请示、报告、意见、方案等文件材料,帮助亲属、特定关系人违规通过项目审批、变更设计、竣工验收和获取工程款等问题。
(四)“隐身幕后当影子”方面:通过“影子公司”、“影子股东”、培植“白手套”等方式隐身幕后,与不法人员内外勾结,让其充当代言人、代理人,在业务上给予“特殊关照”和“定点输送”等问题。
(五)“纵容默许打牌子”方面: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特定关系人、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亲朋好友打着自己的旗号争项目、拿工程、要好处等问题。
(六)“斡旋站台撑场子”方面:利用职权、地位产生的影响、工作联系,为特定关系人牵线搭桥,帮助承揽工程项目、协调疏通有关事项等问题。
(七)“相互勾结搭梯子”方面:利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相互为对方亲属、特定关系人到对方负责的领域要工程项目提供便利、帮助等问题。
(八)“推阻刁难使绊子”方面:通过人为设置障碍,对项目审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金拨付等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放行等问题。
- 举报须知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并举证,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举报问题应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姓名、违纪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和线索。同时,举报问题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三、举报方式
信件举报:兴安盟财政局6楼610,邮政编码:137400
举报电话:0482-8234552
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反映问题及接受举报时间: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
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隐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特此公告。
兴安盟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