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乌兰浩特市财政局积极参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立足财政职能,防范风险隐患,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财政力量。
一、财政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是财政部门的职责所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防范资金滥用、虚报冒领等风险。
二、立足职能,织密国家安全“防护网”
以财政手段服务国家安全大局,统筹资金支持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开展,强化国家安全资金保障。集中宣传《国家安全法》,加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统筹部署,织密织牢非法集资风险防护网,防范金融风险,守护群众“钱袋子”。
三、全员行动,争当安全守护者
国家安全无小事,财政干部要做到不随意谈论未公开的财政数据,不在社交媒体传播敏感信息。带头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向家属及服务对象宣传防范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知识。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财政工作者,我们肩负着“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使命,更需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财政职能,防范风险隐患,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