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 |
索引号:01152200/2022-00016 | 发文字号:兴财资规[201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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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关于印发《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 为了加强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根据《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主要包括《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附表)所列资产品目。 第四条 本规定包括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要求等内容。 | |
成文日期:2018-09-05 | 有效性:1 |
来源:资产管理科 时间:2018-09-05 16:06:53 点击量:
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
为了加强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根据《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及《兴安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兴安盟本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通用资产配置行为。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适用于兴安盟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主要包括《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附表)所列资产品目。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因保密、救灾、维稳等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是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国库支付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本规定包括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要求等内容。
(一)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配置。
(二)价格上限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履行审批手续。
(三)最低使用年限根据资产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资产使用的底线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继续使用。
第五条 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对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通用资产,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配置。
第六条 兴安盟财政局根据公共服务保障要求、财力状况、政府采购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和更新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第七条 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规定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各项资产配置。
第八条 对于特殊单位、特殊业务,现有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须按照《兴安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资产配置管理相关规定按程序履行审批。
第九条 本规定施行后,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违反本规定超标配置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由兴安盟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实施。
附表:兴安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 实物量最高配置标准 | 价格上限标准 |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 |||||||
办公设备 | 台式电脑 |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每人不超过2台。 | 5,500元/台 | 6年 | ||||||
笔记本电脑 | 笔记本电脑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20%。 | 8,000元/台 | 6年 | |||||||
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 A3打印机(可带网络打印功能) |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剂选择配备A3、A4打印机,打印机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 | 12,000元/台 | 6年 | ||||||
A4打印机(可带网络打印功能) | 4,000元/台 | 6年 | ||||||||
普通票据打印机 | 按需要配置 | 3,000元/台 | 6年 | |||||||
高档复印机 | 每个单位可配置1台 | 30,000元/台 | 6年或复印30万张 | |||||||
普通复印机 | 每个内设机构(科、室)可配置1台 | 20,000元/台 | 6年或复印30万张 | |||||||
速印机 | 每个单位可配置1台 | 35,000元/台 | 6年或速印150万张 | |||||||
传真机 | 每个内设机构(科、室)不超过1台 | 2,500元/台 | 6年 | |||||||
扫描仪 | 普通平板扫描仪 | 每个内设机构(科、室)可配置1台 | 2,500元/台 | 8年 | ||||||
高速文档扫描仪 | 每个单位可配1台 | 5,000元/台 | 8年 | |||||||
数码相机 | 普通 | 每个内设机构(科、室)可配置1台 | 3,500元/台 | 6年 | ||||||
高档(含镜头和其他配件) | 每个单位限购1台高档相机;主要承担宣传、执法业务的单位经批准可按需增加配备。 | 15,000元/台 | 8年 | |||||||
数码摄像机 | 每个单位可配置1台;主要承担宣传、执法业务的单位经批准可按需增加配备。 | 5,000元/台 | 8年 | |||||||
碎纸机(可带光盘粉碎功能) | 每个内设机构(科、室)不.超过1台 | 1,500元/台 | 6年 | |||||||
电视机 | 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 | 5,000元/台 | 6年 | |||||||
投影仪 | 可移动投影仪 | 每个单位可配1台,人数较多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不超过3台。 | 10,000元/台 | 8年 | ||||||
固定投影仪 | 每个会议室可配1台 | 26,000元/台 | 8年 | |||||||
资产分类与岗位级别 | 实物量最高配置标准 | 价格上限标准 |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 |||||||
办公家具 | 厅级干部 | 包括:办公桌椅,桌前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其他各项。 | 20000元/人 | 10年 | ||||||
处级干部 | 包括:办公桌椅,桌前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其他各项。 | 10000元/人 | 10年 | |||||||
科级及以下干部 | 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及其他各项。 | 5000元/人 | 10年 | |||||||
单位公用 | 沙发(含茶几) | 结合办公室分布情况综合考虑 | 3,500元/组 | 10年 | ||||||
折叠椅 | 按需要配备,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 150元/把 | 10年 | |||||||
会议桌 | 根据会议室大小配备 | 1,500元/延米(超过80平米的会议室,700元/延米) | 10年 | |||||||
会议椅 | 按需要配备 | 600元/把 | 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