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财政局 时间:2019-01-04 11:09:39 点击量:

  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检自查,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兴安盟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指南,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经分管局领导复审同意后公开。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兴安盟财政局门户网站,实现网站信息随时更新,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对我盟财政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办网质量。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在兴安盟财政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我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基层群众的思想,规范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载体及时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支持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措施政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新媒体宣传。通过“兴安财政”微信公众号宣传财政工作,使财政工作和财政政策得到更好宣传;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本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确保重大财政决策信息和政策的公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在兴安盟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财政扶贫资金栏目,并在栏目下公开相应扶贫信息。三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调整并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提高收费透明度。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度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已回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2018年,盟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我局在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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