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安排

来源:盟财政局 作者:政策研究科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分享到:

  2019年,盟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财政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收支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财政保障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盟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今年以来全盟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预算执行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强化组织收入。我局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核心职能,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收入征管,推进综合治税,深化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实现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9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5%,同比增长19.6%,收入增幅位于全区第一位,财政收入增长态势较好。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34.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同比增长19.4%;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完成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同比增长12.5%。汇总上划中央和自治区收入,全盟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2.0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同比增长19.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2%,同比增加14.9亿元,增长76.8%;非税收入完成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3%,同比减少7.9亿元,下降47.4%。二是优化支出保重点。今年,我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大力压缩本级部门公用经费和经费类专项支出,筹集资金保障民生支出和支持全盟政府债务化解。2019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9.5亿元,同比增加14.6亿元,增长5.5%。全盟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08亿元,同比增加5.5亿元,增长2.7%。三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我局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与自治区联系对接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对我盟的转移支付补助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增强我盟财政保障水平。2019年,全盟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及地方政府债券240.99亿元,同比增长13.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205.89亿元,同比增长4.7%,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5.1亿元,同比增加29.04%。

  (二)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政策精神,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印发《兴安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兴安盟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制度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坚持开源节流,2019年盟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及公用经费预算数分别较上年同比压减11.02%和19.2%,节约财力全部用于债务化解;积极培植税源,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利用超收收入化解政府债务;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督促旗县市将债务本息足额纳入2019年度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保障。二是严格控制新增政府债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上级无专项资金来源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纳入实施计划;对已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评估论证,对存在财政金融风险的工程项目予以停建或缓建。将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工作列入行署“挂图作战”重点督查范围,加大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十个全覆盖”债务化解督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进度通报机制。加大农民工工资的清欠支付力度。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清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与化解政府债务相结合,在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方面,重点支付涉及农民工工资债务。

  (三)服务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一是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2019年,盟本级财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盟本级公用经费预算同比压减19.2%,各旗县市一般性支出均较上年预算同比压缩10%以上。建立“一般性支出”定期统计制度,按季度、分科目统计“一般性支出”情况,实现对一般性支出的实时监控。二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盟旗两级财政将保工资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请盟行署印发《关于建立盟旗两级财政“三保”动态监控沟通预警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三保”支出沟通预警机制,确保不发生地方财政运行风险。三是积极申报新增债券项目,促进地方经济建设。2019年,我盟积极申报新增债券,有效支持了我盟盟市共建项目、党校迁址、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项目等85个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四是持续发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争取专项资金4800万元支持水体限期达标治理、污水处理、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申报项目,加强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进一步推动林业生态保护和森林植被恢复等项目实施和奖补政策落实,支持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和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加快推进特色经济林产业和重点区域绿化。五是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12亿元,保障全盟义务教育快速发展。大力支持民族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支持盟委党校迁址新建项目实施。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城乡特困人员及孤儿供养补助标准。下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2亿元,为14.9万名城乡居民提高养老待遇;落实就业创业“五项计划”,全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4亿元,就业创业工作得到创新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73亿元,财政补助人均标准提高到520元;拨付资金2.43亿元,继续支持棚户区住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着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支持公共文化建设,争取资金3.94亿元,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共享十九大以来带来的文化发展成果。按照“两袋米两头牛,红红火火搞旅游”的发展思路,投入旅游发展资金2922万元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加强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支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构建幸福兴安。

  (四)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们坚持优先保障“三农三牧”支出,全盟农林水支出68.86亿元,同比增长1.9%,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一是全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情况下,盟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82亿元,资金投入连续两年增长。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33亿元并全部下达。我盟累计争取到京蒙扶贫协作资金2.4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设施及产业发展,资金现已全部下拨。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原则,全盟共整合使用涉农涉牧资金11.2亿元,整合资金比例达到30%以上。定期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督查,杜绝发生资金闲置情况。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扶贫监控平台内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全力支持农村牧区产业兴旺。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认真做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央拨付我盟玉米大豆补贴资金11.76亿元,发放率99.65%,位列全区第一位。促进生猪、牛羊产业化发展,争取生猪、牛羊奖励资金2,543万元。扎实有序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加快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完成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98亿元,各级财政按保费总额补贴比例进行补贴,盟本级补贴资金317.63万元。三是全力支持农村牧区生态宜居。投入资金1.65亿元,稳步实施美丽乡村、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落实“改变生活,从庭院做”专项奖补资金,推动形成“百村引领,万户示范”的创建局面。落实强农惠农补助政策,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15.6亿元,惠及农牧民118万人次。全力抓好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盟本级安排乡村振兴样板区试点村建设、美丽乡村试点镇建设、农牧民合作示范社扶持奖励资金3300万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

  (五)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合理推进盟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盟与旗县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研究起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盟与旗县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科学合理划分盟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提供制度遵循。二是积极探索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2019年1月1日起,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财政体制分立,盟与开发区收入划分体制逐步完善,切实提高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三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盟本级已经建立了“四本预算”组成的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力度,政府财力得到有效整合。四是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近年来,按照自治区政府和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盟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度更加健全,范围不断扩大,信息更加丰富,内容不断细化,社会反响正面积极。2019年,盟本级及6个旗县市和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开工作。五是盘活用好存量资金。2019年,盟本级清收盟直部门2017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1.45亿元。对于确实需要继续实施项目的,在预算执行中予以安排;项目已经实施完成或不再实施的,统筹用于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支出。坚持落实存量资金月报机制,对存量资金的盘活消化进度按月监督,避免资金“二次沉淀”。六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延伸改革项目顺利启动运行。顺利完成系统搭建、联调测试及上线专题培训等相关工作,在全盟范围内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对账、会计档案电子化及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上线运行。阿尔山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已启动,将于2020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实现我盟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覆盖。七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完成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报送工作,2019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首次同步公开。2019年,盟本级148个预算部门的354个预算项目编报了项目绩效目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资金4.45亿元;184个盟直预算部门编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资金86.72亿元。2019年盟本级实施财政绩效评价项目16个,较上年增长9个项目,涉及资金2.65亿元,财政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扩大。八是有序推广PPP模式。认真梳理我盟地方隐性债务,完成入库PPP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检测平台情况梳理核实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盟开发区供水PPP项目完成项目融资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已经实现为开发区企业供水;盟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实现铁路全线贯通、消防站交付使用、渣场满足企业弃渣条件;职业技术学院迁址新建PPP项目,楼体大部分封顶,并争取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30%项目资本金。九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评审职能。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专项督查检查。高质量开展国道及省级公路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今年组织完成共226个评审项目,评审金额18.93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1.83亿元。十是稳步实施税制改革。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先后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工作,配合完成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地方立法前期调研工作,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跟踪分析水资源税、环保税改革运行情况。十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全盟共实施集中采购6237次,采购预算金额29.85亿元,完成采购金额27.09亿元,资金节约率10.2%。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2019年兴安盟财政局党的工作要点》,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机关党的各项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制定《兴安盟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安排》和《兴安盟财政局2019年集体学习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书记讲党课、“三会一课”、兴安财政讲堂、“学习强国”APP软件、理论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深入系统开展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前往五一会址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北疆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实况录像和《榜样4》、观看电影《海林都》、召开“我眼中的优秀共产党员”微视频展播活动座谈会,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19年,我局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9次,集体政治学习25次,专题党课17次,撰写简报81期。三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召开2019年度全盟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环境,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文化和警示教育活动。四是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和队伍建设,为财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引导和文化支撑。五是深入开展“五城同创”。2019年我局继续扎实推进“五城同创”工作,局领导带领干部职工在春节前深入包联小区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户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清理居民楼小广告;开展“爱国卫生月”环境整治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周活动。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盟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发挥财政保驾护航和助推发展作用,统筹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障全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一要抓好2020年预算编制。认真分析全盟财经形势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中央、自治区精神和宏观调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编制好2020年预算。二要全力完成组织收入任务。2020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3.4亿元,同比增加0.9亿元,增长2%。全盟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强完成年度任务的信心和决心,及时分解任务,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加强对旗县市督促和指导,引导旗县市既注重收入总量增长,又注重收入结构优化,严禁虚收空转,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密切关注上级财税政策动态,加强谋划研究,主动加强与财政厅对接工作,努力争取上级更大支持,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和政策保障。三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狠抓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把钱花在“刀刃”上,集中财力支持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加快支出进度,及早拨付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通过强化执行预算、争取地方债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盟委行署确定的大事实事的顺利实施。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保证民生类政策落实,拨付养老、医疗、就业、创业等资金。均衡财政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民生支出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四要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市场主体负担,激发经济活力。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动能成长,培植涵养财源税源。

  (二)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要继续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要求,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扎实推进政府债务化解,督促债务高风险地通过债权转移等方式消化政府债务,降低政府债务率,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积极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一方面,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控政府债务增量,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禁各类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另一方面,妥善化解债务存量。督促盟直有关部门、各旗县通过预算安排、优化支出结构、处理可变现资产等措施,多方筹措化债资金,完成政府债务化解年度任务。二要做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和使用工作。统筹谋划、早作预案,在各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建设规划、生态环保等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加快建立债券使用协同机制,推进解决环评、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的环节“中梗阻”问题,加强债券管理和审核把关,加快建立动态项目库,把2020年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做扎实,确保明年初即可开工建设一批,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根据自治区发行新增债券方向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从项目库中选取,全力做好债券资金申报工作。对各旗县市以及盟直相关部门在2020年以前通过申请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项目进行实地督导,确保新增债券资金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要积极做好清理政府及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根据自治区要求,政府及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除不具备支付条件的项目外,其他拖欠账款余额于2020年全部化解完毕,债务管理科将督促各旗县市及盟直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清偿准备工作,将需偿还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足额纳入2020年度预算,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确保完成清偿任务。

  (三)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要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对上争取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与上移,在共同责任上反映我盟实际困难,提高自治区对我盟教育、社保、医疗等专项转移支付的补助比例。研究制定盟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持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密切关注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进程,提前做好相关领域的测算和衔接。二要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盟本级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一步做细做实项目支出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指导旗县市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各项政策规定,收回统筹使用资金应重点向民生等重点领域倾斜,并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避免形成“二次沉淀”。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做好2020年盟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三要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中心任务,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继续开展盟直预算单位项目目标申报、绩效监控、项目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积极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的有机挂钩,逐步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报告和公开制度。切实推动旗县市和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管理。

  (四)持续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建设。一要持续发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争取污染防治补助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和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补助政策,推进重点区域绿化。进一步加大债券资金和PPP模式在环保领域的推广力度,构建市场导向的污染防治体制。二要全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的要求,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涉农涉牧资金从预算编制环节实现源头整合,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及时分解细化任务清单,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基层实际。统筹落实好产业、就业、健康、生态、教育等扶贫政策。将所有扶贫资金全部纳入扶贫动态监控系统,及时督促业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拿出资金分配意见,防止资金滞留闲置。三要支持农牧业全面升级。支持我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实施稻米、玉米产业“双百双千”工程和肉牛、奶牛产业“双百千亿”工程。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牧业体系构建。持龙头企业发展,更好带动农牧民增收。健全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落实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四要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要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可持续。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改革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的意见》,建立对旗县市基金预决算考核、分担和约束机制,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的科学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争取养老保险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切实增强待遇支付保障能力。要推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普惠金融工作,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要深化基本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支持公立医院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基层文化服务条件。支持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要支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穿始终,分层逐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学习强国”APP软件学习为抓手,抓好中心组、党支部和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确保以政治理论学习为先导,夯实党建工作的思想基础,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常态,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真正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加快高层次、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调研能力。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讨论活动,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在全系统开展“比作风、比贡献、争一流”活动,打造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提升财政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继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动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工作作风不断好转,带动财政党建工作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2020年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我盟实现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至关重要。盟财政局将紧紧围绕盟委、盟行署工作中心,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牢牢把握工作重点,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用真抓实干担当责任、诠释忠诚,为我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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