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

来源:盟财政局 作者:盟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 分享到:

  2020年,兴安盟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以更加积极有为的责任担当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助力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加强同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紧盯盟内重点项目和支柱产业,加强分析监控,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深化征管改革,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20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28亿元,历史性突破5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6.9%,收入增幅位列全区第一位。二是财政支出积极有为。印发《关于落实真正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全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积极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2020,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7亿元,同比增长2.7%,支出规模创历史新高。三是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深入研究政策,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汇报对接,最大限度争取政策资金支持。2020年,全盟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5.6亿元,同比增长5%。全盟一般公共预算综合财力达到323亿元,同比增长1.1%,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二)支持“三大攻坚战”有力有为。一是坚持集中财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强化资金保障,全盟投入扶贫资金18.2亿元,整合使用其他涉农涉牧资金3.5亿元;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国家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扶贫资金管理挂牌督战,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在全区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中获“优秀”等次。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债务风险有效防控。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盟本级及各旗县市全部完成无分歧账款清偿任务。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势愈加凸显。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42亿元,统筹用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争取专项资金0.7亿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统筹新增债券资金5.6亿元,支持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有效。一是围绕直达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预算指标快速下达、库款资金及时到位、管理台账同步更新,实现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2020年,上级共计下达我盟直达资金29.17亿元,累计支出27.63亿元,支出进度位列全区第一位。二是围绕减税降费,在落实原有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全盟累计减税降费15.34亿元,减免社保费4.2亿元。三是围绕有效投资,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7亿元,有效支持盟市共建项目、党校迁址新建、伊利万头牧场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围绕高质量发展,投入资金4.2亿元,支持航空、园区建设、大数据应用等领域,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时拨付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向两家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3300万元,新增助保金贷款项目引导资金2005万元,多措并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大“三农三牧”投入力度,全盟农林水支出61.6亿元。盟本级安排“两米”“两牛”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4600万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下达资金23亿元,提高农牧民生产积极性和收入水平;投入资金6亿元,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投入资金1.5亿元,持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2020年,全盟民生支出213.5亿元,同比增长2.3%。一是筑牢疫情防线。及时建立资金拨付、物资采购、资产管理三条“绿色通道”。累计筹集资金5.5亿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根本保障。出资2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流动风险防控基金,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强库款监控、强化资金调度,全盟“三保”支出129.03亿元,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三是贯穿民生主线。落实教育支出38.5亿元,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惠及学生2.4万人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下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2亿元,提高14.9万名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下达资金9.2亿元,扎实推进精准救助,困难群众生活质量稳步提升;筹集资金3.4亿元,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增量;拨付资金4.4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开展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支持袁隆平水稻专家院士工作站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五)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财政管理体制方面,提请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盟与旗县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研究分领域盟以下改革方案,推动形成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二是预算管理制度方面,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信息更加丰富,内容不断细化,社会反响正面积极;盘活存量资金1.58亿元,统筹用于重点工程及民生领域;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成盟本级2020年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工作。首次选取政府性基金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高质量完成财政部抽审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整改工作;启动“五白”两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改革,盟本级于今年1月上线运行。圆满完成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内基本政治规矩,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践行“两个维护”贯彻于财政改革发展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党组工作规则,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扩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参学范围,启动“科长讲坛”活动,提高财政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两个”清单,引导党员干部明责知责;积极培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有效运用公众号、报纸报刊等媒介,宣传法规政策、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参加“学习强国”标兵挑战赛并取得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深入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持续整治“四官”问题;全力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工作,将“财政管理的本质是服务”的理念融入每个工作环节。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完成2人次职级晋升,补充8名年轻干部,激活干事创业“源头活水”。坚持和发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增强财政干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两个坚持”、“三个全力保障”、“四项改进措施”的思路安排好2021年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二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有效运用财政运行会商机制,加强调度分析,全力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加快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进程,提升征管水平。三是全力推动财源建设。用好用足各项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产业技术升级,大力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发展、量质齐升。积极为中小企业争取扶持资金,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服务功能;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一是抓好直达机制落实。加强资金科学管理,强化资金内部管控,形成严管态势,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到旗县市,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二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加大对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政策红利。三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在确保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用好债券额度,优化债券投向结构,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推动PPP规范有序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项目进展,加强PPP综合信息平台工作。四是全力向上争取支持。密切关注财经政策动向,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反映我盟财政运行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全力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助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健全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服务保障科技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体制改革等方面,逐步提高我盟科技创新能力。助力提升袁隆平水稻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服务水平。二是助力绿色发展。加大“两米”、“两牛”、旅游等领域投入力度,支持做大做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文化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和粮食产量。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合理保障资金需求,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三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积极争取国家第四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四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资金保障上,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三农”政策,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打破“各管一段、各自为战”的局面。用好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等政策工具,提升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水平。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发挥资金效益。在工作取向上,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深化农村牧区改革,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持续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一是量力而行,提高政策持续性。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梳理各领域民生政策,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础上,逐步建立本地区民生支出清单,提高民生支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做到基本民生应保尽保。清理规范不合理的民生政策,对自行出台不可持续的政策及时取消,难以取消的,逐步并入相关政策统筹考虑。二是尽力而为,提高政策获得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环节合理合规。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补齐“两类学校”短板,振兴乡村教育。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面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切实加强预算执行与管理,按时做好社保费清算上解工作。按照基金缺口分担机制,落实支出责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应对公共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促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支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协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在改革方面,统筹研究制定分领域盟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进程。密切关注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进展及征收情况,做好调整收入划分、争取利好政策的研究准备工作。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在管理方面,牢牢守住基层“三保”底线,密切关注财政运行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地方财政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压实属地保障责任,做实“三保”预算管理机制,杜绝出现拖欠工资现象。重点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加大对旗县市的培训指导,力争年底前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抓好《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落实好即将下发的《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稳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应用和调整机制,提高预算对落实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全盟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运行上线,确保使用新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动与其它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

  (六)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是抓实存量债务风险化解。加强法定债务风险管理,各地尤其是债务高风险地区要始终把防范债务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将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和比例要求的本金足额安排年度预算,确保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尽快退出风险预警行列。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压实化债主体责任,将隐性债务化解额度足额列入年度预算,确保真实有效完成年度化解任务。学习先进经验,加强与金融部门协调沟通,通过展期、降息等措施化解债务。二是切实加强政府债券管理。强化项目库管理,提前做好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成熟一批、债券发行一批、债券发行一批、项目施工一批,坚决杜绝“钱等项目”问题。加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严禁将资金滞留国库或沉淀在部门单位,督促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及时将债券资金用到项目上。精心谋划项目,确保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满足还本付息需求。

  (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和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筑牢思想防线。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内容优势,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三是不断推进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好。四是不断深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优化营商环境等问题,以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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