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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及时下达2019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资金

来源:科室 作者:公共投资科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分享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然不得不面对发展对自然利用要求的巨大压力。为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兴安盟生态文明支撑体系。一是要发挥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梳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环保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二是要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我们作为财政部门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发挥财政职能,建立一个长效的资金筹措和补偿机制,及时介入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避免保护行为的短期化。对此,兴安盟财政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内财投[2019]518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9]1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19] 220号),现下达2019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475万元,专项用于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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