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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份兴安盟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科室 作者:国库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分享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社会发展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更好基础的关键之年。在盟委、行署领导下,兴安盟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局。在对抗“新冠疫情”时期,2020年4月份保持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实现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盟财政收入

  全盟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9.4亿元,同比增加7亿元,增长21.7%。其中:上划中央税收累计完成15.7亿元,同比增加2.4亿元,增长18.5%;上划自治区税收累计完成1.7亿元,同比增加1548万元,增长10.3%。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2亿元,同比增加4.4亿元,增长25%,拉动全区(-1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6%的增幅。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完成7亿元,同比减少4.9亿元,下降41%;非税收入完成15亿元,同比增加9.3亿元,增长162.9%。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剔除社保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5亿元,同比减少3亿元,下降66.1%。

  二、全盟财政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2.3亿元,同比增加9.6亿元,增长11.6%。其中,民生支出累计完成72.8亿元,同比增长16.4%;八项支出累计完成53.3亿元,同比增长10.6%。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不含社保基金支出)累计完成7亿元,同比增加7183万元,增长10.8%,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亿元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5亿元,两项合计支出占政府性基金支出的82%。

  三、财政收支的基本特点

  (一)经济负增长等多重因素影响为财政税收带来压力。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盟地区生产总值同比下降4.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2.5%,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8%,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下降5.1%。全盟经济出现负增长。同时受上年引绰济辽项目影响,耕地占用税同比减收。加之减税降费政策因素影响减收,据测算今年一季度全盟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1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0.27亿元;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0.83亿元。在经济负增长、上年高税收基数以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的多重压力作用下,4月份,入地方库税收收入累计完成7亿元,同比下降41%。然各旗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高增长(旗县级非税收入同比增长116.5%)拉高公共预算收入,4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亿元,同比增长25%。增速排自治区第一位,超过位居自治区第二位的锡林郭勒盟(14.3%)10.7个百分点。

  (二)多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呈下降趋势,个人所得税首次负增长。主体税种增值税(全口径)、企业所得税(全口径)受重点税源企业缓缴上年税款影响,分别同比增长8.3%、13.7%。受经济和行业形势影响减收的税种有,契税累计完成3536万元,同比下降37.1%;土地增值税累计完成2548万元,同比下降25.3%。受税收政策带动增收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全口径)累计完成7083万元,同比下降0.5%,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本月首次负增长;资源税(全口径)累计完成4423万元,同比增长42.5%(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由9%提高10%,调整期限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受上年基期影响减收的税种有,耕地占用税累计完成9328万元,同比下降85%,因引绰济辽项目上年缴纳大数额一次性耕地占用税拉高收入基数,导致同比大幅度减收。总体看,继一季度各项税种下降趋势,本月均小幅度回升,然主体税种小幅增收不能够拉动整体税收增长。

  (三)旗县级财政收入小幅增长,呈现“三增三减”分化态势。4月份,旗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9亿元,同比增长20.7%。受非税收入增长带动增收的旗县有,科右前旗累计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95.1%;乌兰浩特累计完成4.4亿元,同比增长70.5%;扎赉特旗累计完成8.2亿元,同比增长15.4%。减收的旗县有,阿尔山累计完成643万元,阿尔山地区持续受“新冠疫情”、地域天气影响开工期限短等因素影响,四月份收入同比下降70.1%;科右中旗累计完成1.4亿元,同比下降21%,受非税收入影响减收;突泉县累计完成1.3亿元,同比下降13.3%,主要是受上年同期引绰济辽工程缴入耕地复垦费,今年无此项收入。

  (四)疫情逐渐好转,消费回温,二季度税收将小幅度回升。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逐步好转,餐饮、酒店、商场等市场活动将进一步恢复,随着消费潜能的逐步释放,税收有望小幅回稳但回升空间有限。据相关部门测算,第一季度全盟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下降17.3%,相比二月份回升了7.6个百分点,其中汽车类累计增长率回升了14个百分点,烟酒类回升8个百分点,石油及制造品回升10个百分点。据此,预计相关行业税收将在二季度小幅回稳,但回升空间受限。

  (五)是财政支出运行平稳,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4月份,各类重点项目实施逐步恢复,全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1.6%。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和民生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八项支出”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9%和57.7%。为加快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进度。给予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须的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长47.4%;交通运输支出同比增长22.7%;住房保障支出同比增长46.9%。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扶贫支出同比增长41.3%。

  四、做好预算执行工作需要落实的事项

  (一)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调度,保障好各旗县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和“三保”经费。加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缓解企业困难。继续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抓好现有PPP项目的融资工作,促进项目稳步推进。

  (二)继续支持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做好政府隐性债务、拖欠民营企业欠款的化解工作;足额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配套资金,整合涉农涉牧资金,支持我盟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会同征管部门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对旗县市收入情况的监控与督导。全力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财力性补助,增强财政保障水平。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调整事项;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确保财政支出完成序时进度并稳步增长。

  (四)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高自治区对我盟教育、社保、医疗等专项转移支付的补助比例;做好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改革基础性工作,确保业务系统顺利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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