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盟财政局 作者:盟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7日 分享到:

  科右前旗十六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三﹚

  科右前旗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7年2月21日在科右前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李久生

  各位代表:

  我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旗财政工作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旗政协的支持帮助下,全面落实全盟财政工作会议和旗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执行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克服营改增税制改革等不利因素影响,攻坚克难,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年度财政收支任务和目标,支持和促进了全旗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总的看,全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正常,具体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旗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2,860万元。受营改增税制改革等政策调整影响,4月份全年收入预期调整为31,990万元。根据2016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全年实际收入32,0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929万元,增长10.07%。汇总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上解支出和债券还本支出等,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308,157万元。2016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542万元,比上年减少40,2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615万元。

  2016年,上级财政对我旗各类补助收入272,211万元,比上年减少19,30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4,6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7,566万元。

  2016年,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发行政府债券转贷给我旗81,975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432万元用于棚改、旅游、公路建设、游牧民安居工程;置换债券78,543万元用于置换成本较高的新纳入预算的债务本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旗人大审查批准的全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000万元。根据2016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全年实际完成1,4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27%,比上年减少1,257万元,下降46.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所致。加上上年结余收入7,2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61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力25,487万元。2016年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14,3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6.47%,比上年减少21,669万元,降幅60.09%。2016年全旗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11,094万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专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总结2016年全旗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提高。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财政增收上有所体现。二是年内财政支出平稳有序。财政资金的有效运行,较好地保证了全旗职工干部工资发放和党政机关运转,保证了民生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保证了专项资金的按进度拨付,支持和促进了全旗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三是向上争取资金有新突破,较好解决了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四是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农三牧”支出、民生支出的比重明显加大。五是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年来,我们按照旗委工作部署和旗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围绕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和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贯彻新《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意见。执行透明预算制度,全面公开财政、部门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到项级。按照财政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2016年预算编报范围。二是推行部门预算,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行公务卡结算。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省财政开支。清理暂付款和财政专户。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三是加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

  2、加大培植财源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2016年,我们按照旗委的工作部署,积极研究支持经济发展和加强财源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牧业的投入,重点保证了生态建设、现代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和扶贫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2016年全旗用于农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等支出7.45亿元,使农牧业基础设施、生产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基础财源建设得到加强。二是对苏木乡镇财政收入指标实行了目标管理,促进各地强化收入征管。三是足额保障了税务部门征收经费,保证当年实现税款及时足额征缴入库。四是加大对招商引资和新上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投入,积极寻求和开辟了新的财源增长点。五是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年内完成PPP项目入库7个,项目总投资达到24.75亿元。六是成立旗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和旗农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与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共融资27.3亿元,年内到位资金9.2亿元。七是我们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当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取得实效。年内争取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含增量)3.26亿元,专项补助(含线下专项及专户管理专项)17.5亿元,使我旗可用财力不足和资金紧张状况得到一定改善。

  3、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促进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一是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三保”工作是我旗财政第一要务。年内,按照盟级统一部署,调整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落实职级并行政策、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离退休费等全年增加工资类支出9,765万元,全年工资性支出达到11.6亿元。年内实现社会保险费收入2.75亿元,同比增长40.5%。2016年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安排1亿元。以支持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为重点,拨付再就业资金1,046万元。年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00万元。继续开展了下岗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灵活就业人员“三险”补贴等工作,使全旗社会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大政法经费投入,确保了公检法机关办案需要,为稳定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保证了教育、科技经费按法定比例增长,保证了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足额到位。认真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年内拨付免除学杂费资金、贫困住宿生补助资金等3,775万元,切实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和解决了贫困农牧民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1,801万元,改善了基层卫生和计生工作条件,落实了独生子女奖励等计生项目。

  4、全面落实惠农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6年,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对惠农资金和农牧业生产的有效投入,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2016年,我旗安排村级补助支出3,756万元,比上年增加684万元。村干部基本报酬正职增加到每人每年1.5万元,副职增加到每人每年1.2万元;一、二类嘎查村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都有较大提高。2016年,拨付农牧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4,191万元(原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8,040万元(含牧草良种补贴)。2016年,落实“暖冬行动”, 发放低收入农牧民燃煤补贴6,017万元,解决了低收入农牧民冬季取暖问题。全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种类14大类25小项,累计拨付资金60,249万元,共惠及全旗6.9万户、30万农牧民。2016年拨付交通专项车辆购置税、街巷硬化及公路养护资金18,857万元,拨付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利息补贴618万元。进一步提高城镇、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扩大了农村牧区低保覆盖范围。发放城镇低保金1,835万元,发放农牧民家庭低保金7,451万元。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全旗筹资13,283万元,同比增加1,615万元。全旗参合农牧民24.6万人,财政匹配资金7,375万元,人均增补60元。已核拨报销农牧民患者住院、门诊医疗费11,365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农牧民看病难和因大病返贫问题。2016年,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全旗参保面积280万亩,总保费9,462万元。2016年,全旗粮食产量20亿斤,牧业年度家畜总头数稳定在447万头(只)。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财政资金7,750万元,其中,土地治理6,490万元,产业化资金1,260万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7.7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7万亩。投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625万元,其中节水增粮投资2,625万元,现代农业肉羊产业项目1,000万元。2016年,积极开展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共储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22个,年内确定6大类19项共计107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项目总投资11,738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牧区村级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了农牧民收入和生活质量。2016年,我旗“十个全覆盖”工程财政直接投资达到10亿元,其中旗本级财政安排配套项目资金2.2亿元。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为我旗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了巨大保障。

  5、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风险化解方案。整合融资平台公司,明确偿债范围,切实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严格控制继续举借新债,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制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二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积极争取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全年争取债券资金81,975万元。

  6、夯实财政基础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16年,我们在财政基础管理上做文章,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继续推行“零基预算”,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根据自治区提出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基本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三是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2016年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支出19,865万元,节约资金1,782万元,节约率8.23%。通过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节省了开支,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进一步推进我旗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全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共实现非税入库收入12,343万元。五是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经费、车辆购置、运行费和招待费开支,2016年全旗“三公”经费支出4,267万元,同比减少71万元,下降1.64%,会议费和培训费790万元,同比减少114万元,下降12.61%。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坚持以提高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为目标,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七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审批管理,逐步推行国有资产出租统一招租管理模式。对大额国有资产出售一律实行公开拍卖。八是强化财政评审监督。进一步拓宽财政投资评审范围,保证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高效。2016年,全旗共完成项目评审325个,评审资金29,991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2,380万元, 审减率7.93%。九是加强会计事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财务监督管理水平。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步之年。财政收支情况实现了开门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3.2亿元,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30.82亿元。民生得到更多实惠,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完善、财政支出绩效逐步提高。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总量小,财政自给能力不足,自给水平过低。二是转移支付增速放缓,国家陆续出台增支政策、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力度、本级债务还本付息需要资金等加重了财政负担,预算平衡难度加大。三是在支出管理的某些方面,还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损失浪费现象在某些地区和单位仍然存在,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预算执行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十三五” 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步之年。全旗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盟委(扩大)会议、全盟财政工作会议和旗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自治区实施的“扩权强县”、 “省直管县” 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培植和壮大财源;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不断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努力节省财政开支;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促进全旗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017年全旗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收入预算。2017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56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2,561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5%(剔除营改增及收入分成等因素影响,实际增幅仍达到8%)。上级补助收入156,987万元(含一般转移支付预期增量)。上年结余615万元。上解支出63万元。

  2、支出预算。根据全旗财政收入预算,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可用财力为19.21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万元,增长2.49%。

  (2)国防支出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42.86%。

  (3)公共安全支出6,2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7万元,下降4.25%。

  (4)教育支出50,4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310万元,增长  22.61%。

  (5)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  66.6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0万元,增长15.1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418万元,增长16.34%。

  (8)医疗卫生支出9,7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48万元,增长12.07%。

  (9)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0万元,增长  90.48%。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00万元,增长42.86%。

  (11)农林水事务支出31,2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953万元,增长34.13%。

  (12)交通运输支出2,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50万元,增长48.39%。

  (13)资源勘测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0万元,增长212.5%。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0万元,增长25%。

  (16)住房保障支出11,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00万元,增长46.15%。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4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0万元,下降26.67%。

  (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6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63万元,增长41.9%。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17年全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根据基金收入预算,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政府性基金财力为5.91亿元(含上年结转1.11亿元)。基金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是:

  (1) 城乡社区支出40,000万元。

  (2) 农林水支出16,000万元。

  (3) 其他支出3,100万元。

  三、2017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17年我旗财政形势非常严峻、资金调度十分紧张,是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的一年。因此,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维护全旗的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圆满完成2017年全旗财政收支任务,根据旗委的总体要求,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完善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现编制科学化、程序规范化、执行严格化。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分析和比较等工作,做好预算决算批复和公开。二是完善财政体制。通过财政体制改革,探索省直管县管理模式,研究省直管县改革方面的政策。

  (二)加大培植财源力度,努力提高财政收入水平。按旗委、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2017年,受“营改增”及税收比例分成影响,收入压力空前加大,全年完成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口径15%增长目标难度极大。因此,应以增加税收为中心,力争年内实现税收突破,切实提高企业的财政贡献率。研究支持经济发展和加强财源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积极寻求和开辟新的财源增长点。积极做好任务落实和征收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征管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目标。

  (三)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牢固树立“争取项目就是争取资金,争取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落实。要抓住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给予我盟的差别化扶持政策等机遇,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推进贫困地区发展的诸多优惠政策。我们前旗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旗县,国家贫困旗、牧业大旗,还是产粮大县,自治区提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我旗已被列为“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特别是自治区政府领导联系科右前旗等机遇,为我们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和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我们要认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掌握政策,积极主动与自治区上级财政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搞好项目申报、衔接、跟踪、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前期工作费用的投入。

  (四)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重点保证专项资金支出,并确保民生提高标准本级配套资金的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把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做好扶贫攻坚工程,紧紧围绕“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推进“三到村三到户”工作。围绕自治区推进全域旅游政策导向,积极推进旅游PPP项目落地,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加快旅游特色小镇建设,为推进科右前旗全域旅游提供资金保障。要着力提高预算执行的质量和效果,抓好财政节支工作,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减少支出预算追加事项。

  (五)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借、用、还”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起趋利避害的债务管理机制。凡未经旗政府批准、财政审核同意的举债,不列为政府性债务,财政部门不承担偿还责任,要定期对债务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旗政府报告情况,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完善对政府购买服务及PPP模式的管控。

  (六)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按照“乡财县管”改革要求,对乡镇财政按预算单位进行管理,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要积极探索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运行机制,提高乡镇经费保障标准,避免乡镇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要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提升财政监督能力,重点对民生资金、扶贫资金、惠农惠牧资金、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旗直部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各位代表,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让我们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旗政协的支持帮助下,以旗委扩大会议精神为统领,发扬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团结协作,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圆满完成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而努力奋斗。

科右前旗政府2017年本级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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