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0]349号)和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分配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的请示》(兴环办发[2020]118号),现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113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工作。具体地区及分配金额详见附件。此款请列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2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19]12号)等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农村牧区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将资金预算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请有关旗县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预算执行力,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拨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同时,请参照自治区做法,将你旗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旗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请将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及《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自收文30内报盟财政局和盟生态环境局备案;将区域绩效目标报兴安盟财政绩效管理和监督局。
附件:1.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下达预算2.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
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下达预算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承担单位 | 实施地点 | 金额 |
1 | 扎赉特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 扎赉特旗 | 70 |
2 | 科右中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科右中旗 | 43 |
合计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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