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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法制科 作者:法制科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分享到:

  按照全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兴安盟财政局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压紧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领导干部学法。党组书记以上率下,多次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财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汇报,明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全面总结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盟委、盟行署和自治区财政厅。

  (三)按照依法治盟工作要点,全面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一是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在预算编制上,切实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统筹财力保障“两件大事”和“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坚持将项目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全过程;在预算执行中,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权威;把好“改革”关口,实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盟以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初步确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初步建成。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积极营造政府采购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压实旗县市偿债主体责任,督促旗县市“砸锅卖铁”统筹本地区资金、资产、资源等一切偿债方式,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同时,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要求,探索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坚决落实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隐性债务的要求,严禁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制定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制度29件,建立对科室(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推开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监督过程中,与盟人大工委形成预警会商机制,对各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预警信息定期反馈,深入分析,及时更正,有效地提高了部门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合规性。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审计部门实现大数据审计“全覆盖”,实现了对全盟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全覆盖”。对于审计筛查出的问题,要求各预算部门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和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并按规定报送整改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更新《兴安盟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

  二、强化依法决策议事,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严格执行《兴安盟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截至目前,以盟行署名义起草规范性文件5件,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登记规范性文件2件。对2022年清理后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以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决策评价制度和纠错机制,成立兴安盟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制定《兴安盟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制定《兴安盟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细则》,常年聘用一名专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2023年前为我局30余件重要法律文书和7件规范性文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免费为我局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数十次。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清理证明事项。

  按照盟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要求,对标对表自治区财政厅,对我局现行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合并,将原有113项行政权力缩减为17项,已报盟行政审批局。

  根据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和司法部门的相关要求,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撤销2021年3月29日在兴安盟财政局网站公示的《兴安盟财政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政务服务事项3项,通过授权由盟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已实现全程网办,截至目前未发生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执行《兴安盟财政局“12345”热线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截至目前,接到12345热线工单14件,其中,办结6件、退回7件、不在受理范围1件。。

  全面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兴安盟财政局信用承诺书数据库,2023年已收集法人信用承诺信息7件、行政处罚信息2件,均及时在信用(兴安盟)平台同步上传。

  (三)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兴安盟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目录库和抽查对象目录库录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协管平台。2023年,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法规执行情况、采购活动执行情况(首次与市场监管局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信息,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业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

  制定《兴安盟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按时开展公平竞争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以满分成绩完成盟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2023年度政策措施抽查工作;成立“大市场专班”工作机构,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规定和做法自查清理工作,经自查,全盟财政部门无此类文件和实际妨碍行为。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健全行政执法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宣传责任主体,落实普法责任;推行柔性执法,建立 “四张清单”,规范书面执法文书。截止目前,作出政府采购行政处罚2件。

  (二)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电子化管理进程,截至目前,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12起,其中投诉事项成立的10起,不成立2起,无政府采购举报案件。。

  制定《兴安盟财政局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截至目前,无行政应诉事项。

  (三)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盟司法局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视频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视频培训。

  (四)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深化实化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兴安盟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等各项工作;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释义》等法律读本,为干部职工提供充足实用的学习资料;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楼道和电梯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帮联社区、帮扶村嘎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重点自学的基础上,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特别是在不久前落下帷幕的第四届“北疆清风颂”全区廉洁文化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中,由兴安盟国资委牵头选送、兴安盟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创作拍摄的廉洁微电影《初心》,从全区众多参选的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优秀廉洁文化微电影作品三等奖。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缺乏创新力和吸引力。

  (二)法治培训开展缺少主动性和针对性。

  (三)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2024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将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一是丰富法治宣传形式,结合“八五”普法的深入开展,以传统的宣传形式为基础融入新媒体等方式方,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提高法治培训效果。以《宪法》《民法典》《预算法》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自己学”、“线上学、线下学”、“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培训,做到有的放矢、效果明显。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鼓励近年新入职的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壮大执法队伍 ;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兴安盟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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