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落实惠民政策,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梦

来源:科室 作者:教育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1日 分享到: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资金的通知》(内财教〔2018〕1334号)及《兴安盟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兴教办字[2017]48号),根据2018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人数统计,我盟于近日下达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资金2313万元。

  2018年全盟享受补贴学生人数合计2269人,涵盖1、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及孤儿新生入学,其中:低保家庭子女本科享受补贴学生485人、专科享受补贴学生人数53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本科享受补贴学生154人、专科享受补贴学生人数174人;孤儿本科享受补贴学生8人、专科享受补贴学生人数6人,共发放资金1404万元,全部由自治区承担,2、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发放资金909万元。

  此次我盟各旗县市受助学生:其中乌兰浩特本专科享受补贴学生人数291人;阿尔山市专科享受补贴学生人数74人;科右前旗本专科享受补贴学生人数441;科右中旗本专科享受补贴学生人数556人;扎赉特旗本专科享受补贴学生人数631人;突泉县本专科享受补贴学生人数276人。截至11月8日所有资金已发放完成,也标志着我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资金受理工作顺利结束。

  从2014年起,自治区对全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进行入学资助,资助标准为普通高校本科类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2017年新增对建档立卡贫苦户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2014年-2018年,共资助7422人(本科3631人,专科3791人),资助金额22,522万元。2017年我盟出台教育扶贫政策《兴安盟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兴教办字[2017]48号),对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进行支助,2017年-2018年,共资助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1720人,资助金额1720万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路兴安盟财政局 电话: 0482-8234521 传真: 0482-8234521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财政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2 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2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