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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坚持大力提质增效 彰显积极财政政策新内涵

来源:科室 作者:政策研究科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分享到: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2020年财政政策定下基调,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强调“大力提质增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指出,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尤其是疫情发生后,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指出,要把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放在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在实际工作中,全盟各级财政部门将准确理解并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结合实际、精心实施,将政策利好转变为促进我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动力。

  从“量”上看,将努力做好“增量”和“减量”两篇文章。在 “增量”方面,一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做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申报工作。推动建立债券申请使用协同机制,进一步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加强债券申报、管理和审核把关,加快建立动态项目库,确保债券资金下达后能够及时发挥使用效益,避免“钱等项目”。扎实做好2020年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确保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真正形成对地方经济的有效拉动。加快以前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付进度,促进项目尽早竣工、发挥效益。同时,抓好现有PPP项目的融资工作,促进项目稳步推进,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PPP项目入库和储备管理的要求,做好公共卫生安全、医疗、教育等领域的项目储备工作。二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及时研究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重大方针政策,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与自治区厅局的联系和对接,全力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好自治区对地方特别是困难地区的财政保障力度,积极汇报我盟财政运行的实际困难,争取自治区更多支持。在“减量”方面,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是积极财政政策最重要的体现,财政把更多资源让渡给市场主体,也是扩大支出的一种方式。今年减税降费的重点在“巩固和拓展成效”上,原则上不会再出台新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并认真做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效应分析以及对财税收入的影响,做到“心中有数”“底账清晰”。

  从“质”上看,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力度。对照《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和程序。以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为抓手,继续开展盟直预算单位项目目标申报、绩效监控、项目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积极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建立健全跟踪监控机制。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的有机挂钩,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继续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扩大评价范围。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新的挑战与风险,全盟财政部门将适应新形势、聚焦新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保障我盟经济平稳运行,为我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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