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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全方位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来源:兴安盟财政局 作者:绩效管理和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兴安盟财政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做实做细财会监督工作,全力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

  在打牢预决算公开基础上“用实劲”

  一是靠前部署行动。为保障预决算公开工作质量,年初安排部署工作时,对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以及公开渠道进行明确要求,并安排专人负责对预算单位的公开情况进行指导、审查,确保预决算公开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作用,明确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盟直预算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强化动态监控。采取线上查、线下核的方式,对政府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监督,范围覆盖所有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单位),覆盖面达100%。

  在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上“亮实招”

  一是明确检查重点。结合兴安盟实际,制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录入检查结果,落实好公示制度。二是规范检查行为。组织检查人员开展查前部署会,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办法等,严格规范检查程序和行为,高度重视检查证据和工作底稿的编制,切实加强质量控制。三是加强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检查对象进行沟通,下达处理决定,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时限,并加强指导,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在深化财政内控建设上“下实功”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内部控制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全局上下深刻领会内控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将内控工作责任分解压实到科室到人员。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常态化内控制度完善机制,印发《兴安盟财政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兴安盟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七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为推进财政内控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铸牢风险防线。坚持目标导向,把内控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将内控管理融入监管工作各个环节,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业务的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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