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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山市财政局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来源:旗县市 作者:阿尔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4日 分享到:

  阿尔山市财政局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兴安盟财政局的要求,阿尔山市财政局从2017年11月23日起,对市级各预算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阿尔山市财政局与自治区金财公司积极沟通,将预算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确定监控范围、内容、预警规则以及监控方式,同时在财政综合业务系统新增“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功能模块,制定监控管理办法。一旦出现违规业务,系统会发出预警提醒,提醒业务人员及时处理。

  在动态监控上,对违规类型,设有提醒、冻结、禁止三种处理方式。根据动态监控工作职责和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情况,阿尔山市财政局可分别采取电话核查、调阅资料、实地核查三种方法,进行动态监控和违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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