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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财政局五项举措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来源:旗县市 作者: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2日 分享到: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效益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在工作中,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为有效杜绝国有资产流失、违纪违法问题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二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网络。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能,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建立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网络。明确资产管理责任,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印发36000张固定资产卡片,督促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登记管理。

  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各行政事业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乌兰浩特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对外出租、出借或投资、担保。同时将工程、服务类项目采购与国有资产配置有机结合,明确货物类采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需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四是严格处置审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行为的管理,实行严格的资产处置审批制度,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擅自处置资产。资产处置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五是建立资产台账。自2019年起,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全面清查,对可经营性资产以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闲置情况进行“台账化”管理,动态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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