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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财政局以“三抓”为举措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来源: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作者: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 分享到:

  乡村要振兴,组织是保障。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坚持把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以开展乌兰浩特市“干部到乡”工程为契机,立足财政职能,展现财政担当,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农村“自我造血”功能,以党建引领助推乡村振兴。

  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为乡村振兴夯实思想根基。乌兰浩特市财政局聚焦重点工作,加强现场教学,结合“党建引领聚合力,干部下乡促振兴”主题活动要求,深入乌兰哈达三合村,采取讲党史、观民俗等方式,引导财政党员干部转思想、提素质、强引领、抓落实,坚定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信心决心,摸村情、悉民情,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抓党建促履职,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坚持把机关党建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加快衔接资金拨付进度,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常态化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降低资金违规使用风险;继续进行绩效跟踪管理,通过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执行监控、自评、自评抽查的流程,全方位监控项目资金,确保管好用好衔接资金,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抓工作重点难点,为乡村振兴奠定发展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举措,抓紧抓实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传帮带”作用,围绕“五个一”工作目标入户结对认亲,唠家常、听民声、察实情、问需求,面对面讲解乡村振兴政策,重点了解产业发展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抓重点、强弱项,齐心协力促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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