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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多举措落实 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来源:乌兰浩特市 作者: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分享到:

  社区工作者作是社区建设的推动者和社区工作的主力军,在提升城市基层公共服务,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激发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吸纳更多优秀人才从事社区工作,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多举措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让社区工作者吃下“定心丸”。

  一是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提高薪酬待遇。乌兰浩特市2020年开始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明确社区工作者岗位工资、等级工资、社会保险等保障标准。2023年1月1日起在落实2020年社区工作者“三岗十级”薪酬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为“三岗十八级”,每人每月平均增加600元工资,并按工作年限正常晋级增薪,实现薪酬待遇自然增长。

  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年初足额编制薪酬预算。乌兰浩特市在财力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多渠道筹集资金足额编制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预算。2024年乌兰浩特市12个乡镇、办事处共400名社区工作者薪酬,已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本级财政兜底为社区工作者做好后勤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三是严格执行薪酬预算,在规定时限内发放到位。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参照相关要求,每月初由民政部门统一核实社区工作者人数及薪酬待遇需求,由社区工作者所在的乡镇、办事处申请资金,规范发放程序,确保社区工作者薪酬发放到位。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将积极筹集资金,继续做好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工作,让社区工作者“有奔头、有甜头、有盼头”,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蓄基层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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