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兴财农[2019]41号)

来源:科室 作者:农牧业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5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9]527号)文件及盟扶贫办分配意见,经请示盟领导,现下达你旗县市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该资金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类05款相应科目。

  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依据2019年脱贫攻坚规划和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快拨付进度,防止发生新的滞留、闲置问题,确保扶贫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附件: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41号文-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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