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4-2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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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兴安盟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民理财,主动公开了一批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财政机关办事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检自查,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兴安盟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了科室间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在公开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与程序、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指南,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经分管局领导复审同意后公开。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内外网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做好技术支持和维护,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公开工作。我局在盟行署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中按机构设置、政策文件、预决算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分设栏目,做到条块清晰、内容全面;二是做好财政外网主页信息公开。完善新版盟财政局外网主页,分为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旗县动态、机关党建、图片新闻、专题专栏等栏目;三是加强新媒体宣传。通过“兴安财政”微信公众号宣传财政工作,使财政工作和财政政策得到更好宣传;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本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确保重大财政决策信息和政策的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盟行署、财政部门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公开。利用兴安盟财政局门户网站重点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项目推介等内容,及时将工作推进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开。三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调整并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提高收费透明度。四是及时公开权力清单。编制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包括会计检查、农业综合开发检查、政府采购检查、财政票据检查、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资格变更手续检查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财政监管效能。五是推进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盟人大工委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政府债务的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了《兴安盟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兴安盟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经分管局领导复审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严把信息质量关,严把保密关,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严把政策关,主要从宏观上审查信息的合规性,并按照规定的文件格式上传。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考评内容,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应公开未公开、未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的,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兴安盟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相对较少。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便民性、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内容还需进一步优化提升等。下步,盟财政局将根据行署工作要求,针对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一是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了便利。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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