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乡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兴财农[2022]113号)

来源:农牧科 发布时间:2022-11-10 13:55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现将兴安盟下达2022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乡工程”专项资金)的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财政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52号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8234261

  电子邮箱:xczjnmk@163.com

  附件:2022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乡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兴安盟财政局

  2022年11月10日

  2022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乡工程”专项资金)配表

序号

地区(部门)

2022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乡工程”专项资金)(万元)

1

乌兰浩特市

68

2

科右前旗

33

3

突泉县

30

4

扎赉特旗

80

5

科右中旗

25

6

阿尔山市

12

7

盟工商联

10

8

盟乡村振兴局

142

合计

400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