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和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22〕100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 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函〔2022〕477号),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一)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
1、内蒙古正达慧金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内蒙古鑫航线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3、内蒙古悠米无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
(二)地方投融资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兴安盟农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兴安盟人民医院
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
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4、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
5、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兴安盟康复医院)
6、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水利局
7、乌兰浩特第一中学
8、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牧业局(系统)
9、兴安盟妇幼保健院
10、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检查重点和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对相关会计核算是否真实,信息披露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造假等行为依法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检查相关单位2021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至以前年度。
四、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检查组人员。
随机抽查检查组人员名单:张梅、周汉志、白珊、周家富。
五、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自财政检查通知书下发之日开始,至2022年11月中旬结束。
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兴安盟财政局反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 周汉志 白珊
联系电话: 8234059 8234311
兴安盟财政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