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0月累计,兴安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19亿元,同比减少0.72亿元,下降1.99%。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24.94亿元,同比增加1.55亿元,增长6.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25亿元,同比减少2.27亿元,下降18.1%。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76,319 万元,同比增长87.3%。
2.企业所得税23,091 万元,同比下降47.6%。
3.个人所得税5,656万元,同比增长1.1%。
4.资源税9,126万元,同比下降4.7%。
5.城市维护建设税28,836 万元,同比增长18.4%。
6.印花税4,228 万元,同比增长5.5%。
7.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16,809 万元,同比增长3.0%;土地增值税9,246 万元,同比增长12.5%;耕地占用税51,837万元,同比下降10.0%;房产税7,518万元,同比增长9.3%。
8.环境保护税1,478万元,同比增长86.9%。
9.车船税11,249 万元,同比增长4.3%。
10.其他税收收入68万元,同比下降32.0%。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10月累计,兴安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9.84亿元,同比增加27.1亿元,增长10.7%。其中,兴安盟本级(含开发区)累计支出61.29亿元,增长11.7%;旗县(市)级累计支出218.55亿元,增长10.5%。
主要支出的科目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318,200万元,同比增长1.5%。
2.科学技术支出13,378 万元,同比增长108.1%。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529 万元,同比增长15.1%。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558 万元,同比增长29.0%。
5.卫生健康支出262,911 万元,同比增长13.9%。
6.节能环保支出50,450 万元,同比下降2.3%。
7.农林水支出698,017万元,同比增长34.8%。
8.城乡社区支出161,863 万元,同比下降4.9%。
9.交通运输支出145,666 万元,同比下降20.2%。
二、兴安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10月累计,政府性基金收入7.57亿元,同比减少1.61亿元,下降17.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6,959 万元,同比下降17.9%。分级次看,兴安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41万元,同比下降36.4%;旗县(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250万元,同比下降15.7%。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10月累计,政府性基金支出29.39亿元,同比减少3.1亿元,同比下降9.6%。分级次看,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903 万元,同比增长108.7%;盟经济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80万元,同比下降50.7%;旗县(市)级政府性预算支出264,039 万元,同比下降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