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1月财政收支情况
一、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1月累计,兴安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06亿元,同比减少0.95亿元,下降2.43%。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27.01亿元,同比增加1.41亿元,增长5.5%。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05亿元,同比减少2.36亿元,下降17.6%。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81,117 万元,同比增长73.9%。
2.企业所得税23,631万元,同比下降47.5%。
3.个人所得税6,068万元,同比下降0.1%。
4.资源税9,550万元,同比下降9.4%。
5.城市维护建设税30,860 万元,同比增长15.0%。
6.印花税4,350 万元,同比增长7.1%。
7.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18,262 万元,同比增长4.4%;土地增值税9,551元,同比增长8.0%;耕地占用税52,600万元,同比下降10.2%;房产税13,266万元,同比增长14.6%。
8.环境保护税1,571万元,同比增长98.6%。
9.车船税12,323 万元,同比增长4.8%。
10.其他税收收入221万元,同比增长76.8%。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11月累计,兴安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5.01亿元,同比增加23.15亿元,增长8.2%。其中,兴安盟本级(含开发区)累计支出68.89亿元,增长5.5%;旗县(市)级累计支出236.12亿元,增长9.0%。
主要支出的科目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350,859万元,同比增长1.5%。
2.科学技术支出14,615 万元,同比增长80.2%。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847 万元,同比增长12.1%。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801 万元,同比增长28.3%。
5.卫生健康支出283,185 万元,同比增长8.6%。
6.节能环保支出55,979万元,同比下降11.8%。
7.农林水支出757,333万元,同比增长20.0%。
8.城乡社区支出175,192 万元,同比下降3.0%。
9.交通运输支出156,207 万元,同比下降22.2%。
二、兴安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11月累计,政府性基金收入8.34亿元,同比减少1.72亿元,下降17.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1,355 万元,同比下降20.1%。分级次看,兴安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11万元,同比增长20.3%;旗县(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853 万元,同比下降18.7%。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11月累计,政府性基金支出31.45亿元,同比减少2.49亿元,同比下降7.3%。分级次看,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240 万元,同比增长75.1%;盟经济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23万元,同比下降50.2%;旗县(市)级政府性预算支出282,228 万元,同比下降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