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直达资金部分)的通知》(内财资环〔2023〕1666号),现就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直达资金部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一)本次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项目代码为10000017Z175070050001) 万元,支持生态护林员支出方向,具体支持地区及金额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1生态保护”。
(二)此次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生态护林员支出方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有关要求
(一)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时报送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二)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直达资金部分)分配表
兴安盟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定稿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