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2月财政收支情况
一、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2月累计,兴安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42亿元,同比增加0.99亿元,增长2.45%。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28.68亿元,同比增加3.97亿元,增长16.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74亿元,同比减少2.99亿元,下降19.0%。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88,504 万元,同比增长272.5%。
2.企业所得税24,191万元,同比下降47.0%。
3.个人所得税6,615万元,同比增长0.5%。
4.资源税9,630万元,同比下降9.2%。
5.城市维护建设税33,341 万元,同比增长12.7%。
6.印花税4,602万元,同比增长7.8%。
7.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19,983 万元,同比增长9.2%;土地增值税11,164元,同比增长9.5%;耕地占用税52,635万元,同比下降17.5%;房产税13,518万元,同比增长9.3%。
8.环境保护税1,592万元,同比增长101.3%。
9.车船税13,598 万元,同比增长5.0%。
10.其他税收收入243万元,同比增长94.4%。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12月累计,兴安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1.98亿元,同比增加47.19亿元,增长15.5%。其中,兴安盟本级(含开发区)累计支出80.89亿元,增长11.4%;旗县(市)级累计支出271.09亿元,增长16.8%。
主要支出的科目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385,713万元,同比下降1.5%。
2.科学技术支出20,158 万元,同比增长34.7%。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590 万元,同比增长5.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669 万元,同比增长27.7%。
5.卫生健康支出299,085 万元,同比增长2.2%。
6.节能环保支出63,523万元,同比增长2.0%。
7.农林水支出1,014,180万元,同比增长50.7%。
8.城乡社区支出198,915 万元,同比增长7.4%。
9.交通运输支出184,443 万元,同比下降12.0%。
10.住房保障支出106,725万元,同比下降2.9%。
二、兴安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12月累计,政府性基金收入9.62亿元,同比减少2.85亿元,下降2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6,102 万元,同比下降20.0%。分级次看,兴安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251万元,同比增长11.6%;旗县(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964 万元,同比下降24.7%。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12月累计,政府性基金支出27.40亿元,同比减少5.15亿元,同比下降15.8%。分级次看,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552 万元,同比增长81.6%;盟经济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82万元,同比下降69.0%;旗县(市)级政府性预算支出230,295 万元,同比下降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