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内蒙古自治区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动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乌兰浩特市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按照《兴安盟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深入推进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切实提升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任务目标
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置、综合施策、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落实地方法人银行主体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责任。坚持统筹推进,建立协同机制,加强跟踪问效、指导监督、奖惩考核,形成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合力。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底,围绕清收处置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各类型问题贷款、问题投资、抵债资产、自持闲置资产、同业问题资产、涉案涉诉及其他问题资产等开展攻坚,已完成全部问题资产50%的清收处置工作。剩余的50%,由各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后续进行常态化清收处置。预计2024年4月至6月,全面完成清收处置任务。
二、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全面开展清收工作
对照盟风险处置办公室及各个专项工作组,乌兰浩特市市成立风险处置办公室,下设立综合组和5个专项工作组,对银行业机构移交的各类问题资产有针对性地开展清收处置工作。主动接收盟级移交的问题资产清单,落实属地清收处置任务,明确各部门清收处置工作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与属地法人银行业机构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制定有效处置计划,加强部门与属地法人银行业机构的沟通协作。在市风险处置办公室统筹组织下,按照“突出银行主体处置、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职能部门支持协助”的原则,厘清职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积极协助各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开展清收处置工作,切实提高问题资产清收处置质效。
(一)严格落实法人银行主体责任。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要切实扛起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做好问题资产的摸排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底数,因地制宜制定有力举措,制定攻坚时间表、路线图,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主动履职尽责,不甩锅、不推责。
(二)建立法人银行领导包联机制。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主要负责人对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负总责,组建内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行(社)领导包联机制,科学制定详细具体、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健全联动机制及激励机制。
(三)加大问题资产责任认定和追究力度。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对管理不善、关联交易、违法违规等形成的问题资产严肃追责。对金融机构高管和股东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直接或变相套取、挪用、挤占金融机构及客户资金,或以其他方式损害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等金融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开展涉政府债务及国有企业问题贷款清理。对出现偿还困难的涉政府债务逐笔与有关银行对接会商,限期落实处置化解措施。对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测系统管理的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政策条件下运用适当展期、债务重组、合适期限的企业周转便利类金融工具等方式予以化解。对已经核实确认的政府债务,及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偿还能力不足的,依法合规进行资产置换并协助处置变现。组织研究有效拆解融资平台、民营企业、银行等涉及多个主体债务链措施。鼓励引进外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风险化解。涉及正在重组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要加快企业重组进度。
(五)加快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组织、纪检部门督促公职人员积极偿还不良贷款,对有还贷能力但拒不还款、有欠贷事实但拒不认账等恶意拖欠银行贷款,以及为逾期贷款存在介绍和担保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约谈。对经约谈后仍不归还贷款的公职人员,相关部门将根据干部考核及党纪政纪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相关银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执行抵押担保,运用法律手段对逃废及赖账人员进行失信制裁。
(六)加大抵债资产及自持闲置资产处置力度。财政、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建立抵债资产处置协调议事机制 ,督促落实抵债资产交易、登记、不良贷款核销相关的阶段性优惠政策,其中对房地产类抵债资产手续不全的,属于房地产遗留问题范围的,参照上级部门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相关政策予以解决。利用本级政府平台推荐、招商引资、政府化解等渠道,协助法人银行业机构处置抵债资产、自持闲置资产。
(七)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权行为。公安部门加大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强化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借款人的资产管控,对隐匿、转移资产,变相逃避执行的,组织警力开展追查工作,灵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执行,最大限度挽回银行资金损失。公安、法院、检察院加强与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自然资源、产权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追查现金、变现财产、实现债权作为攻坚的突破口,丰富调查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的合法权益。
(八)提高不良贷款司法处置效率。法院开辟金融债权案件立、审、执、结“绿色通道”, 依法简化诉讼流程,集中清理积案,切实提升执结率。必要时会协调提请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区范围内查控重大案件被执行人财产,为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职责
为做好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的统筹调度、协调推动、督促落实工作,我市制定了全面的工作保障机制。一是统筹协调。市风险处置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各专项组定期向市风险处置办公室综合组报送清收处置进展情况。二是压实职责。各专项工作组高度重视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清收处置攻坚战各项任务。三是防范风险。各专项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加强流动性风险、舆情风险、法律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的防范与应对,坚决防止因处置风险引发新的风险,确保攻坚战平稳有序推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