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财政收支情况
一、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月,兴安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8亿元,同比减少0.23亿元,下降4.4%。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2.12亿元,同比减少1.39亿元,下降39.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76亿元,同比增加1.17亿元,增长73.7%。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6,681万元,同比下降43.2 %。
2.企业所得税2,929万元,同比下降29.5%。
3.个人所得税1,760万元,同比下降0.3%。
4.资源税1,109万元,同比下降45.9%。
5.城市维护建设税1,706万元,同比下降17.5%。
6.印花税1,185万元,同比增长5.4 %。
7.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1,566万元,同比增长89.4%;土地增值税567万元,同比增长23.0%;耕地占用税1,765万元,同比下降78.6%;房产税135万元,同比下降87.4%;城镇土地使用税80万元,同比增长48.1%。
8.环境保护税283万元,同比增长22.0%。
9.车船税1,408万元,同比增长6.0%。
10.其他税收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1月,兴安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35亿元,同比增加0.03亿元,增长0.1%。其中,兴安盟本级(含开发区)支出7.48亿元,增长23.4%;旗县(市)级支出19.87亿元,下降6.5%。
主要支出的科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68万元,同比增长0.9%。
2.公共安全支出9,141万元,同比下降11.0%。
3.教育支出45,696万元,同比增长9.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16万元,同比增长5.8%。
5.卫生健康支出13,708万元,同比下降44.5%。
6.城乡社区支出8,901万元,同比下降41.7%。
7.农林水支出42,981万元,同比下降6.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485万元,同比增长482.7%。
9.交通运输支出28,529万元,同比增长22.7%。
二、兴安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1月,政府性基金收入0.18亿元,同比减少0.16亿元,下降46.2%。分级次看,兴安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6万元,同比下降26.4%;旗县(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7万元,同比下降49.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32万元,同比下降53.2%。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1月,政府性基金支出0.19亿元,同比减少2.36亿元,下降92.4%。分级次看,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万元,同比下降51.2%;旗县(市)级政府性预算支出1,768万元,同比下降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