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盟财政局始终坚持把教育发展放在财政保障的重要地位,积极响应“双减”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工作职能,全力护航支持我盟“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着力“夯基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为切实规范我盟普通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使用,兴安盟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兴安盟普通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元,其中财政补助171元,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29元。课后服务财政补贴经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学期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单独核定课后服务财政补助部门绩效工资。
着力“强保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为做好我盟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2022年以来,兴安盟财政局共下达自治区级课后服务经费 8866万元,盟级配套课后服务资金1006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以及补充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及部分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此项经费的下达对于我盟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推动我盟“双减”政策的落实起到了基本的保障作用。
着力“强监督”,确保资金投入安全有效。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兴安盟财政局逐步加强对教育资金监管力度,不断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在教育部门资金自评的基础上,联合财政绩效部门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课后服务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