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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 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来源:兴安盟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2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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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下午,盟财政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交流研讨。盟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国资委主任、盟行署二级巡视员李妍主持会议。盟财政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会。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具有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又一重要纲领性文献。财政部门作为综合经济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会、“三会一课”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确保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干部。

  会议强调,全盟财政系统要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找准与财政、国资国企、金融密切相关的改革内容,逐条对照、逐字领会、吃透精神,推动各领域改革走深走实。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中领会财税改革的重要性迫切性使命感,推动财政制度优化和机制创新,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着力完善财税体制机制,精打细算过日子,高质量落实好《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中领会国资国企改革的必要性,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切实增强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确保改革质效。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要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中领会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切实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大监管”,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体制机制,坚定不移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

  随后,党组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就会议精神进行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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