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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来源:盟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1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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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盟市财政局开展 2024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监检〔202410 号),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职能,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风气,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兴安盟水利局、兴安盟医疗保障局3家行政单位,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2家事业单位以及兴安盟直属储备粮油有限公司1家国有企业。

  三、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国有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新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检查时间范围:2023年度。

  四、检查方式

  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由财会监督局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局全体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同时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配合开展具体检查工作。

  检查组组长:张志英

  检查组成员:谢艳春、恩和其其格、张华、冯丽、倪鹏飞、贾文轩、包欣雨

  五、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自财政检查通知书下发之日开始,至2024年10月15日结束。

  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兴安盟财政局反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  贾文轩   联系电话:8238121

  兴安盟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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