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截至8月,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4.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同比减少4.88亿元,下降16.4%,可比口径下降0.7%。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15.28亿元,同比减少5.47亿元,下降26.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65亿元,同比增加0.59亿元,增长6.5%。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52,931万元,同比下降13.5 %。
2.企业所得税14,151万元,同比下降27.4%。
3.个人所得税4,362万元,同比下降3.7%。
4.资源税3,847万元,同比下降49.1%。
5.城市维护建设税24,009万元,同比增长4.3%。
6.印花税3,144万元,同比下降3.6%。
7.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17,515万元,同比增长40.0%;土地增值税4,595万元,同比下降22.7%;耕地占用税5,402万元,同比下降88.8%;房产税7,768万元,同比增长5.9%;城镇土地使用税4,038万元,同比增长4.8%。
8.车船税10,206万元,同比增长12.5%。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截至8月,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11.26亿元,同比减少17.45亿元,下降7.6%,可比口径增长2.2%。其中,兴安盟本级(含开发区)支出54.09亿元,增长12.3%;旗县(市)级支出157.16亿元,下降13.0%。
主要支出的科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44万元,同比下降2.6%。
2.公共安全支出60,834万元,同比下降8.1%。
3.教育支出240,277万元,同比下降3.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356万元,同比下降8.3%。
5.卫生健康支出167,770万元,同比下降22.5%。
6.城乡社区支出120,973万元,同比下降5.5%。
7.农林水支出580,177万元,同比增长0.9%。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694万元,同比增长61.9%。
9.交通运输支出98,570万元,同比下降18.5%。
10.住房保障支出62,004万元,同比下降14.9%。
11.节能环保支出43,745万元,同比增长6.0%。
二、兴安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截至8月,政府性基金收入6.68亿元,同比增加2.96亿元,增长79.5%。分级次看,兴安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88万元,同比增长64.5%;旗县(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770万元,同比增长8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7,743万元,同比增长78.8%。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截至8月,政府性基金支出9.69亿元,同比减少7.94亿元,下降45.1%。分级次看,盟本级(含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733万元,同比增长50.5%;旗县(市)级政府性预算支出76,156万元,同比下降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