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领域监督管理,促进地方金融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66号)有关要求,盟财政局联合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现场检查组,对盟本级3家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开展,主要针对无经营许可、无试点资格名称和经营范围中违规使用金融相关字样、违规开展金融业务和超范围经营的企业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并依照企业登记管理领域法规政策、地方金融组织领域监管法规政策要求,将经营许可证已被注销,逾期未办理变更名称登记的担保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及营业场所无法联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下一步,盟财政局将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进行梳理汇总,加大打击违规经营力度,维护规范健康的金融秩序,切实达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作用,为地方金融组织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2024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