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全盟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后续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或者民政部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全面提高财政医疗卫生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对更好满足精神卫生与健康需求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将按现行相关政策,协同相关部门努力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每年财政通过政府部门预算安排100万元,用于保障城乡特困精神障碍患者的伙食补助及医疗费。二是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做足医疗卫生年初预算等方式加大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投入,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宋金霞
承 办 人 电 话:1564822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