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截至10月,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2.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同比减少2.61亿元,下降7.4%,可比口径增长6.8%。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19.46亿元,同比减少5.49亿元,下降22.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12亿元,同比增加2.88亿元,增长28.1%。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67,460万元,同比下降11.6 %。
2.企业所得税18,999万元,同比下降17.7%。
3.个人所得税5,557万元,同比下降1.8%。
4.资源税5,397万元,同比下降40.9%。
5.城市维护建设税29,638万元,同比增长2.8%。
6.印花税4,067万元,同比下降3.8%。
7.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22,793万元,同比增长35.6%;土地增值税5,232万元,同比下降43.4%;耕地占用税8,416万元,同比下降83.8%;房产税8,003万元,同比增长6.5%;城镇土地使用税5,332万元,同比增长33.0%。
8.车船税12,686万元,同比增长12.8%。
9.环境保护税970万元,同比下降34.4%。
10.其他税收39万元,同比下降42.6%。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截至10月,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87.48亿元,同比增加7.64亿元,增长2.7%。其中,兴安盟本级(含开发区)支出71.18亿元,增长16.1%;旗县(市)级支出216.30亿元,下降1.0%。
主要支出的科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931万元,同比下降0.4%。
2.公共安全支出75,489万元,同比下降8.8%。
3.教育支出296,351万元,同比下降6.9%。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252万元,同比下降6.4%。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828万元,同比下降27.5%。
6.卫生健康支出222,881万元,同比下降15.2%。
7.城乡社区支出168,882万元,同比增长4.3%。
8.农林水支出950,500万元,同比增长36.2%。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578万元,同比增长40.0%。
10.交通运输支出108,536万元,同比下降25.5%。
11.住房保障支出78,488万元,同比下降18.4%。
12.节能环保支出53,964万元,同比增长7.0%。
二、兴安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截至10月,政府性基金收入8.56亿元,同比增加0.99亿元,增长13.1%。分级次看,兴安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69万元,同比增长53.1%;旗县(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351万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4,064万元,同比增长10.6%。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截至10月,政府性基金支出20.72亿元,同比减少8.67亿元,下降29.5%。分级次看,盟本级(含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953万元,同比增长60.5%;旗县(市)级政府性预算支出159,288万元,同比下降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