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000116341136/2025-0000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兴安盟财政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3-18 17:01:21 公文时效 有效

兴安盟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 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0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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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切实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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