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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多举措保障基本民生资金支付清算工作

来源:盟行署办 发布时间:2025-05-3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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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保基本民生资金支付清算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基本民生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支付安全、精准、高效,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周密部署,多举措将16项重点民生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按照“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拨付”原则,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将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等16项民生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明确资金支付流程,强化民生资金监管。

  二、部门协同,构建高效联动机制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乌兰浩特市财政局联合民政、人社、卫健等业务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停止涉及的16项专项资金的支付,所有在途的支付申请做作废处理并督促预算单位调减在途计划,将所有专项资金调减至指标状态,5月6日起正式执行新指标。

  三、强化监督,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对16项民生保障资金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及时下达分配,督促业务部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同时建立资金拨付台账,全过程

  反映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

  民生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将以此次专户管理为契机,持续完善民生资金保障长效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护航基本民生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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