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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 查前公示

来源:盟行署办 发布时间:2025-06-1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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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盟市财政部门开展2025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监检〔202517),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职能,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风气,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兴安盟民政局、兴安盟农牧局、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安盟红十字会、兴安盟工会、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兴安盟蒙医院、兴安盟农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监督检查对象为土地储备机构的,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10 号)的执行情况。

  检查时间范围:2024年度。

  • 检查方式

  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由财会监督局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局全体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同时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配合开展具体检查工作。

  检查组组长:张志英

  检查组成员:刘涛、谢艳春、恩和其其格、魏相宾、倪鹏飞、贾文轩

  五、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自财政检查通知书下发之日开始,至2024年10月中旬结束。

  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兴安盟财政局反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  贾文轩

  联系电话:823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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