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要求,2025年兴安盟财政局开展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1386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资金6,652.3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1,38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1个,涉及资金672万元;政府债务项目1个,涉及资金1700万元;部门整体支出1个,涉及资金3453.40万元。现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1-5)予以公开。
附件1:兴安盟财政局2025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附件2:兴安盟财政局2025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社保基金项目)
附件3:兴安盟财政局2025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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