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兴安盟财政局“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已完成资格审查、综合评估、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 拟聘用人员名单
1.兴安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促进中心(经济技术岗位1):刘翔宇;
2.兴安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促进中心(经济技术岗位2):王苏日古嘎;
3.兴安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促进中心(经济技术岗位3):沈翠薇。
-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
- 有关事项说明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信函等方式如实反映情况。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依规核查;匿名反映、无实质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联系科室:兴安盟财政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8243219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附件: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表
兴安盟财政局
2026年7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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