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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财政局以项目库规范化管理 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

来源:盟行署办 发布时间:2026-10-2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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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精准的项目储备管理制度,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阿尔山市财政局立足实际,对原有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了系统修订,修订出台《阿尔山市本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以项目库管理的规范化推动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一、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坚持制度先行,构建完善项目库管理体系。确立“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刚性约束,明确全部预算支出一律以预算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厘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各方职责,推动建立预算项目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排序优选、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全过程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为预算项目管理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严控准入,守好项目入库关口

  强化源头管控,严把新项目入库论证关口,从源头严控低效项目入库,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概算前置审核制度,将评估结果和预审金额作为申请入库的必要条件,有效防范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三、绩效导向,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未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入库,强化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建议取消的项目清理出项目库。明确项目责任人绩效责任,对重大项目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下一步,阿尔山市财政局将严格落实“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建设,动态迭代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为全市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夯实数据支撑与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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